理事会简介
理事会是智能院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
理事会组成
理事会由不少于9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产生方式为:理事人选由发起单位推荐,经理事会决策确定。
理事会职权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审批和修订智能院的章程,推选和更换理事会成员;
(二)审议智能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主要管理制度及法定代表人任期目标;
(三)提名和任免智能院院长;
(四)任免学术委员会和评估委员会委员;
(五)委托学术委员会和评估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六)审定评估委员会报送的评估报告、审核报告及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认可的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
(七)审议和批准智能院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草案;
(八)协调智能院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推动智能院相关配套资源落实;
(九)审议智能院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大额资产处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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